
为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产使用效益,合理配置土地资源,科学规划国有土地开发利用,进一步促进陇川农场产业发展。经公司研究决定,现将陇川农场区域22.23亩的土地公开出租,现将本次土地出租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租土地的基本情况
标的一:位于拉线社区十组,面积12亩;
标的二:位于丙印社区三组,面积10.23亩;
二、种植要求及租赁期限
租赁期限: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;
种植作物要求:种植水稻、旱稻、红薯、玉米等报名时需明确告知农场公司种植的作物(不得种植水果甘蔗和西瓜)。
其他要求:合同到期后将土地恢复原貌交还出租方;若到期无法将土地交还出租方,则由出租方自行处置土地附着物,且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
三、土地出租标的面积
(一)以本公告面积进行出租和计算租金,出租面积按照公司统筹面积计算。
(二)本公告土地面积是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已统筹管理面积,为实际种植面积。报名者一经报名,视为认可本公告提供的地块情况、土地面积、土地现状、种植情况。
四、招租程序
(一)坚持公开透明、平等、自愿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租。
(二)意向种植户到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土地资源规划发展部(位于陇川农场社区管委会办公楼5楼)报名,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,报名起、止时间:2026年5月18日上午9:00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17:00。
(三)报名时需缴纳1000.00元(大写:壹仟元整)诚意保证金。若报名者竞得标的后与出租方签订《土地租赁协议》,诚意保证金转为部分地租,不再返还;若报名者竞得标的弃标的,则报名者缴纳的所有诚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出租方,不再返还;若报名者未竞得标的,则诚意保证金原账户返还报名方(所缴纳诚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)。
(四)报名截止后,由公司召集已按规定要求的报名者进行竞争性谈判,谈判组结合租金的高低(主要因素)、竞租方综合实力、竞租方以往合作情况等综合研判后,现场确定承租人,并现场签订《土地租赁协议》。
五、土地租金、违约责任
(一)土地租金:在签订《土地租赁协议》时,承租方需现场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租金;
(二)若延期交还或不按要求恢复土地原貌的承租方,租赁期满后公司将自行处置土地附着物,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,其费用从承租方的蔗款中扣除。并按照《土地租赁协议》约定的有关违约责任赔偿公司损失。
六、其他需要公告事项
(一)承租方应具备的报名条件
1.合法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2.报名时企业法人提供经年检通过的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,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。如有委托代理,需出具合法的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
3.以往合作和管理过程中无不良记录
(二)相关要求
1.种植户一经报名,就视为认可本公告的所有内容。竞争性谈判确定承租人后,现场签订《土地租赁协议》。
2.承租方需现场支付全部土地租金,若不现场支付足额土地租金,则视为放弃竞得标的,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并重新确定承租人。
3.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土地经营权转租、转借;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土地抵押担保。若特殊情况需要转租,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。
4.承租方签订《土地租赁协议》后,自行负责清理承租土地上的杂草、沟渠以及生产、生活垃圾等事宜,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
5.若灌溉农业用水需要缴纳水费,则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费。
6.禁止焚烧秸秆、垃圾,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。
七、协议约定
相关事宜,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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